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出台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主动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全面改进人才培养全流程、各环节,切实保障质量型扩招。
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两级联动,单列计划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高职生源更加多元,学生发展需求更加多样,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
为此,教育部《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针对高职扩招生源,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坚持宽进严出,严把毕业关口,实现高质量就业。
意见要求,各高职院校要充分考虑不同生源在成长背景、从业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愿景等方面的差异性,从系统开展学情分析、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对高职院校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要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实行多元评价,把实现高质量就业作为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
COPYRIGHT © 2017-2023 江苏省重庆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栋804室
热线电话:025-58772732 025-58772782
单位传真:025-58772732& 邮箱:jscqsh@jscqsh.com
备案号:苏ICP备18009822号 网站建设:南京火速软件有限公司
扫描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