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动态
时政要闻
我国将开展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8-11-27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司法部获悉,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这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据介绍,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通知要求,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知还要求,要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让宪法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中。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据悉,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12月2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COPYRIGHT © 2017-2023 江苏省重庆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栋804室

热线电话:025-58772732 025-58772782

单位传真:025-58772732&    邮箱:jscqsh@jscqsh.com

备案号:苏ICP备18009822号   网站建设:南京火速软件有限公司

  • 扫描关注我们